港美股热资重磅电子烟龙头暴跌近50

风靡一时的电子烟行业突发重大利空。周一下午四点之后,工信部网站突然放出一份文件,直指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在这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突发重磅利空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实施条例》的修改,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虑是:

(一)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

(二)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

(三)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

电子烟板块轮番杀跌

受到消息影响,美股、港股、A股电子烟板块开启轮番杀跌模式。

昨晚,在美股上市不久的电子烟龙头雾芯科技(RLX)应声暴跌,为人熟知的悦刻就是该公司旗下品牌。截至收盘,雾芯科技股价报10.20美元,市值亿元人民币,当日市值蒸发近千亿,距离其最高市值已跌去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22日,雾芯科技成功登陆纽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为12美元,开盘大涨86%。截至当日收盘,其股价暴涨.92%,市值达亿美元,约合亿元。

港股方面,电子烟制造龙头思摩尔国际今日开盘跌近15%,开盘后迅速下挫至34%。截至收盘,思摩尔国际仍大跌26.46%,报48.5元。

去年7月上市后,思摩尔国际最高上涨到90港元、市值一度突破亿港元,今年以来,思摩尔国际持续走弱,算上今日跌幅,该股相对高点已经近乎“腰斩”。

据了解,思摩尔为全球最大电子雾化设备制造商,年占总市场份额的16.5%,主要业务是向包括悦刻在内的下游厂商供应电子雾化设备和组件。年至年,净利润复合年增长率为.5%。

3月23日,A股电子烟板块遭大幅杀跌,作为思摩尔国际大股东的亿纬锂能狂泻15%。

“市场之所以如此悲观,原因在于不太看好电子烟新政策出台后相关标的的前景。”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次政策是全部打击,电子烟概念股的短期逻辑和空间都将受到极大影响。

传统烟草板块拉升

“几家欢喜几家愁”,电子烟板块虽然遭遇重挫,但传统烟草板块却走出了截然相反的走势。港股中烟香港更是直接飙涨至20%。

政策影响究竟有多大?

针对是否纳入专卖店的问题,一位原中烟系新型烟草业务负责人表示,纳入烟草专卖是法律规定的从原料种植、收购、生产和批发都要许可证。要有生产许可证才会被纳入专卖,这对产业不现实。因为从业人员高达万,出口创汇亿,今年增长20个点。考虑就业和出口创汇应该不会纳入。如果纳入专卖店,前提必须是尼古丁的传输设备补充。中烟明确在国内不做雾化,主要研发和出口为主,所以即使纳入专卖,电子烟基本也会衰败,产业巨大损失,这不符合控烟组织和国际的主流看法。

一位电子烟连续十年创业者表示,雾化有些是不含尼古丁,而且有的是人工合成尼古丁,从烟草专卖法看,这些是不符合的。现有的政策参照卷烟,而不是依据,这就是不会纳入专卖店,烟草法律修订时间很长,困难重重。

从生产端监管来看,他们表示,电子烟不仅有提取还有合成的尼古丁,烟草比较单一主要就是因为烟叶的控制,电子烟企业可能会做一些准备,合成尼古丁,有的已经可以生产,即使提取的停售,合成的也可以补充。但是尼古丁是核心原料,无论是提取还是合成,都是尼古丁,属于危化品名录之一。未来无论是提取还是合成的尼古丁都被烟草专卖局控制。

关于合成尼古丁企业申请牌照问题,专家们表示,既然是牌照烟草管理,一定是有计划的。对于电子烟大概率是受限的,目前最大的困难是电子烟不知道需要多少,这个肯定要走一段时间,知道数据后才能有计划性的操作;现在目前在国内所有的提取牌照是0。按照现在的管控办法,无论是提取还是合成的,一定要归入纳入中烟体系来,量价就是中烟体系的计划价格。

从烟草专卖和批发的牌照来看,目前中国,生产许可证是国务院授权中烟来发放的,只给中烟工业体系,经营烟草类别都是零售许可证。那么,零售许可证的模式是否会到电子烟特许经营的模式?估计基本会参考,零售许可是比较宽松的,没有过多的障碍。县级烟草局就可以批准,工信部是烟草的主管部门,但是设计烟草的运行管理,基本是烟草专卖局自行管理。电子烟的门店,估计以后就需要和县级的烟草部门沟通。

关于税收的问题,专家们表示,预计基本不会有太多的变化,从量从价征收,从量就是尼古丁的含量,从价就是烟的价值,所以会按照尼古丁的含量和价值量征收。

从意见稿到实际执行,目前说不太好。欧盟是两年,美国走的更长,时间不低于2年,还有认证和标准等,都还没很好的布局,给企业留足了时间,但对资本的热度会有所下降。

电子烟行业走向何方?

有市场人士认为,目前传统烟草企业都是由央企中烟控股,而电子烟企业基本都是民营,是否能纳入、以什么形式纳入专卖体系都是未知数,其中存在着不小的投资风险。这些风险会影响资本市场的预期。

根据意见稿说明,由于近年来电子烟市场监管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推进电子烟监管的法治化,应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为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此次修例将首先明确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由中烟作为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是主要目的,完全禁售或完全专营专卖的可能性较低。

预计后续将对电子烟落地征税细则,依法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税收管理。由于雾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本身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后期有望逐步落地对于雾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征税体系论证研究,将与我国传统卷烟类似,为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做出正面贡献。

预计对上游主要原材料尼古丁进行追溯管理。因高浓度尼古丁为危险化学品,此前并无严格管理措施和生产体系安全监督方案,我们认为,在对雾化电子烟进行“类烟草化”管理后,监管机构或将对尼古丁的生产、销售进行许可制或牌照制,有资质、生产规范的企业可允许进入产业链生产、销售环节。

此次监管出台明确了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和方向,后续还需等待具体细则落地,监管落地将有效推高行业门槛,集中度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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