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规2号)有关规定,现将通过专家评审,拟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84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19日-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提出。提出异议是应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年拟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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