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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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市水路执法支队召开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对各区港航海事部门、直属各大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支队综合部宣贯了《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对生产性港口企业,轮渡、旅游、客运港口企业及乡镇渡口,水路运输企业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二十条措施与交通运输部前期发布的各项指南进行比对,逐项梳理两者的差异。

会议明确,一是合理运用《手册》,迅速通知发放到辖区各企业;二是严格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对企业、船员进行全面宣传;四是严格执行船岸隔离政策;五是在各企业码头的入口和前沿等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六是针对市交通局防疫指挥部《督办通知》(年第72号)指出的问题进行督办,尽快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学习掌握《手册》有关精神,做到“应知应会”;三是监管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四是强化督导职责,完善自我防护机制。会议强调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高度重视最新下达的《手册》,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对于疫情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要到位,疫情政策为适应现有形势一直在调整变更,督导、执法人员需要及时掌握第一手政策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宣传到企业和港口;三是检查、督导要落实到位,一线人员要定时定位对辖区内的企业和港口开展疫情检查工作,针对不符合《手册》的情况要立马落实整改工作;四是上报、通报、惩处工作要到位,相关负责人每天要在内部疫情工作群内上报当日检查情况、通报不合规企业和港口并落实相应的惩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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