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加强港口、装卸站、修造船厂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
《编制指南》明确了建设方案的编制原则、范围及主要内容。明确沿海和长江干线原则上按照“一港(市)一方案”编制,其它内河可按照“一省一方案”编制,提出要针对能力缺口提出建设内容,并相应明确运营和监管方案以及保障机制。各有关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应会同海事、工信、环保、住建等部门,结合本地事迹,按照相关要求于年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据悉,下一步为协同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就设施运营管理、政策支持和联合监管机制等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北京治疗白癜风白癜风最好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