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供电企业有关信息,根据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4号),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通过浙江省电力公司网站(zj.s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