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继续开展“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和“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选工作,申报时间截至年5月31日(以寄出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为了鼓励中小港口企业和港口员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初审的分组中,将设立中小港口企业组和职工创新组,请在申报奖项时注明申报组别(共有6个组别,详见推荐书)。
申报中小港口企业组的项目完成单位系指内河港口企业和年吞吐量为万吨以下的沿海港口企业。
申报职工创新组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港口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即非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主要完成人不能超过5位。
三、“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前提是必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
四、严格执行第三方评价制度。申报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提交第三方评价文件;鼓励申报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价文件。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省部级及以上)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重大工程类项目即便是已经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的验收,有验收材料,也需要通过项目鉴定,同时提交鉴定证书和验收材料。
五、请推荐单位在中国港口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