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

北京最大的白癜风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港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好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工作,重点加强重大风险的辨识管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及时将《指南》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港口企业,指导督促港口企业认真实施《指南》,并结合实际,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辨识,切实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年4月19日

  抄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规划研究院、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部综合规划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科技司、应急办、海事局。

      

文档附件:

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提出了港口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方法,适用于指导港口经营人辨识、评估、管控港口安全生产风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11号)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8号)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应急发〔〕号)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60号)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交安监发〔〕号)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号)

G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3风险管理基本要求

3.1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港口经营人应依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60号)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交安监发〔〕号)相关要求进行港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3.2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港口经营人应按照业务融合、系统化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分步填写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汇总形成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手册,绘制“红橙黄蓝”四色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

3.3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港口经营人应通过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4风险辨识

4.1风险辨识程序

安全生产风险具有客观(不可消除)、可识别、可控和不确定性。港口安全生产风险体现为港口营运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

风险辨识是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确定风险辨识范围,划分作业单元,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确定风险事件,从人、设施设备(含货物或物料)、环境、管理等方面分析致险因素,将风险辨识结果填入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见附件)。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程序如图4.1所示。

图4.1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程序

4.2确定风险辨识范围

港口经营人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际,确定风险辨识范围。风险辨识范围参照表4.1,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表4.1风险辨识范围

风险辨识范围

港口客运

旅客候船、旅客上下船等。

港口普通货物营运

集装箱装卸、储存,干散货装卸、过驳、储存,件杂货装卸、过驳、储存,车辆滚装、停放等。

港口危险货物营运

集装箱装卸、储存,干散货装卸、过驳、储存,液体散货装卸、过驳、储存等。

4.3划分作业单元

港口经营人应按照“独立性”原则,在风险辨识范围内划分作业单元,并建立作业单元清单。作业单元参照表4.2,结合实际情况划分。

表4.2作业单元

风险辨识范围

作业单元

旅客候船

旅客安检、候船室等候上船等。

旅客上下船舶

靠离泊作业、上下船活动等。

集装箱装卸

靠离泊作业、船舶装卸箱作业、岸桥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集装箱储存

拆装箱作业、堆高作业、集装箱堆存、场桥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液体散货装卸(含过驳)

靠离泊作业、装卸船作业、装卸车作业、吹扫作业、动火作业等。

液体散货储存

储存作业、倒罐作业、清罐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

干散货装卸(含过驳)

靠离泊作业、装卸船作业、装船机维修作业等。

干散货储存

堆存作业活动、苫盖作业、皮带机维修作业等。

件杂货装卸(含过驳)

靠离泊作业、件杂货装卸船作业、门座式起重机维修作业等。

件杂货储存

件杂货装卸车作业、件杂货储存、装载机维修作业等。

车辆滚装

靠离泊作业、车辆上下船等。

车辆停放

车辆水平行驶、车辆停放等。

4.4确定风险事件

风险事件是由于人、设施设备(含货物或物料)、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存在缺陷导致的事故或危险场景。港口经营人根据本单位各作业单元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际,结合本行业典型事故案例,确定风险事件,如:火灾、爆炸、中毒、泄漏、船舶碰撞码头、旅客落水、货物坠落、缆绳断裂、管道泄漏、储罐泄漏、货物坍塌、静电积聚等。风险事件参照GB,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确定。

4.5分析致险因素

港口经营人针对确定的风险事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参照GB/T进行致险因素分析。致险因素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1)人的因素: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

(2)设施设备(含货物或物料)因素:港口作业机械、存储设施设备、装卸工艺、安全设施等的安全可靠性和货物、物料的危险特性;

(3)环境因素:港口作业条件的安全性,以及自然环境对港口作业的影响;

(4)管理因素: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合规和完备性。

4.6填写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

港口经营人根据风险辨识范围、作业单元、风险事件、致险因素等内容,填写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见附件)。

5风险评估

5.1风险评估指标

风险等级大小由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严重程度(C)的组合决定。

5.1.1评估指标分级标准

(1)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级。

可能性统一划分为五个级别:极高、高、中等、低、极低。可能性判断标准及取值(L)见表5.1。

表5.1可能性判断标准表

可能性级别

发生的可能性

取值(L)区间

极高

极易

9<取值≤10

6<取值≤9

中等

可能

3<取值≤6

不大可能

1<取值≤3

极低

极不可能

0<取值≤1

备注:可能性指标取值为区间内的整数或最多一位小数。

(2)风险事件发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分级。

后果严重程度统一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不严重。后果严重程度判断标准及取值(C)见表5.2。

表5.2后果严重程度判断标准表

后果严重程度(取值C)

后果严重程度总体判断标准

特别严重

(10)

(1)人员伤亡: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数量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特别重大事故伤亡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级伤亡标准的;

(2)经济损失:可能发生经济损失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特别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级损失标准的;

(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或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

(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严重

(5)

(1)人员伤亡: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数量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重大事故伤亡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I级伤亡标准的;

(2)经济损失:可能发生经济损失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I级损失标准的;

(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或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

(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

较严重

(2)

(1)人员伤亡: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数量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较大事故伤亡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II级伤亡标准的;

(2)经济损失:可能发生经济损失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较大事故经济损失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II级损失标准的;

(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或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

(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较大影响。

不严重

(1)

(1)人员伤亡: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数量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一般事故伤亡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V级伤亡标准的;

(2)经济损失:可能发生经济损失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一般事故经济损失标准,或达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IV级损失标准的;

(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一般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或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

(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较小影响。

注:表中同一等级的不同后果之间为“或”关系,即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括号中为取值分数。

5.1.2风险事件的可能性评分

针对每个风险事件,根据港口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分析最新辨识的主要致险因素,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可能性判断标准表(见表5.1),进行可能性评分。

5.1.3风险事件的后果严重程度评分

针对每个风险事件,综合考虑可能造成的最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社会影响,对照后果严重程度判断标准表(见表5.2),进行后果严重程度评分。

5.2风险等级评估

港口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统一划分为四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小风险。风险等级分值大小(D)由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严重程度(C)的组合决定。

风险等级分值(D)=可能性(L)×后果严重程度(C)

风险等级分值(D)及对应的风险等级见表5.3。

表5.3风险等级分值及对应的风险等级表

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分值(D)

重大风险

55<分值≤

较大风险

20<分值≤55

一般风险

5<分值≤20

较小风险

0<分值≤5

5.3作业单元整体风险评估

计算作业单元中各风险事件的风险等级,以风险事件的最高风险等级作为该作业单元的整体风险等级。

将每个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风险事件风险等级和作业单元整体风险等级填入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见附件)。

5.4风险等级的调整与变更

作业单元和风险事件初评为“重大风险”后,针对不可接受风险,港口经营人应针对主要致险因素(人、设施设备、环境、管理),及时通过人、财、物、技术等方面的投入,以降低风险等级,经重新评估后可变更风险等级。针对因主、客观因素,无法降低的“重大风险”,应积极加强风险管控。

港口经营人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辨识。港口经营人发现新的致险因素出现,或已有主要致险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发生风险事件可能性或后果严重程度显著变化时,应及时开展风险再评估,并变更风险等级。

6风险管控

港口经营人应根据风险管控相关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将风险管控措施填入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见附件)。汇总本单位所有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形成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手册,并绘制“红橙黄蓝”四色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

6.1一般要求

港口经营人应根据作业单元和风险事件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应考虑其可行性、可靠性、针对性和安全性。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实施风险管控,把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重大风险确定后,港口经营人应按年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评估改进。重大风险的致险因素超出管控范围,或出现新的致险因素的,应及时调整管控措施。重大风险管控失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后,应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明确改进措施。重大风险相关信息和变化情况应按《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报送。

6.2管控责任

港口经营人应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际需求,以及机构设置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不同等级风险管控责任分工,并细化落实各岗位风险管控责任。

港口经营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管控技术服务的,风险管控责任仍由港口经营人承担。

6.2.1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风险管控主要职责

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组织建立健全风险辨识管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保证风险管控相关经费投入,督促开展风险管控检查工作,并定期开展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制定风险可能造成的事故应急预案或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风险事件。

6.2.2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风险管控主要职责

港口经营人的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对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风险管控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执行风险管控监督检查,监督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针对风险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或措施并监督实施,及时、如实上报风险事件,通报风险管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6.2.3负责业务管理的部门风险管控主要职责

港口经营人的负责业务管理的部门对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具体负责,职责包括:落实风险管控要求,主动辨识、上报风险,制定并改进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如实上报风险事件,参加风险管控教育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风险管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6.2.4基层班组(单位)风险管控主要职责

基层班组(单位)实施具体风险管控,职责包括:落实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开展风险监测预警、警示告知、风险降低等风险管控工作,开展风险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参加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风险管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6.3管控制度

港口经营人的风险管控制度应包括风险监控预警、风险警示告知、风险降低、教育培训、档案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

6.3.1风险监控预警

风险监控预警应明确以下内容:风险监控部门或人员、风险监控对象、监控重点、监控内容、监控要求、监控手段、预警内容、预警级别、预警阈值、预警方式、防御性响应等。

6.3.2风险警示告知

风险警示告知应明确以下内容:警示对象、警示方式、警示内容等。警示对象包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警示方式包括:物理隔离、标志标牌、语音提醒、人工干预等。警示内容包括:风险类型、位置、风险危害、影响范围、致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等。

6.3.3风险降低

风险降低应明确以下内容:风险类型、级别、主要致险因素、风险降低措施、资金来源、风险降低要求、风险降低目标等。

6.3.4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应明确以下内容:教育培训内容、对象、形式、要求、考核等。

6.3.5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应明确以下内容:档案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形式、管理有效期、使用方式、使用权限、更新要求、保密要求等。

6.3.6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应明确以下内容:分类别、分级别的风险控制工作机制、工作流程、技术要求等。

6.4管控措施

6.4.1监测预警

港口经营人应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要求,根据不同的监控对象、监控重点、监控内容、监控要求,采取科学高效的方式,加强对作业条件、作业环境、自然条件等监测预警工作。风险监测预警人员,应根据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要求,由监测系统或人工实现对作业单元的实时状态和变化趋势的掌握,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管控临界值,实现异常预警,相关预警信息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港口经营人相关部门和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装备等防御性响应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港口经营人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制定专项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

重大风险进入预警状态的,应依据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全面立即响应,并将预警信息同步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其他等级风险监测、预警等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

6.4.2警示告知

港口经营人应落实风险警示告知工作要求,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标识牌、讲解宣传、网络信息等方式告知本范围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在主要风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警示内容,并将主要风险、位置、风险危害、影响范围、致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当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或人员。应在风险影响的场所(区域、设备)入口处,给出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以文字或图像等方式,给出进入重大风险区域注意事项提示。

其他等级风险警示告知工作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

6.4.3风险降低

港口经营人应落实风险降低工作要求,根据本单位的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针对人、设施设备(含货物或物料)、环境、管理等致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风险降低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港口经营人存在重大风险的,应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可控性,积极制定风险降低工作要求,并建立重大风险降低专项资金,满足重大风险的管控需求。其他等级风险降低工作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

6.4.4应急处置

港口经营人应加强风险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包括: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演练等。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行业、港口经营人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接受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应急指挥决策、应急协调联动、应急信息发布,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重大风险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应急措施,并对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重大风险应单独编制专项应急措施,定期开展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演练。

6.5登记备案

港口经营人应落实重大风险信息登记备案规定,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重大风险应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应明确信息登记责任人,严格遵守报备内容、方式、时限、质量等要求,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

重大风险信息报备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管控信息、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等。重大风险信息报备方式包括:初次、定期和动态三种方式。具体的信息报备内容、方式、时限、质量等要求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6.6教育培训

港口经营人应结合本单位风险管理实际,针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加强风险管理教育培训,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安排等。

6.7档案管理

港口经营人应落实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教育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信息,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信息报备要求,重大风险应单独建档。

附件: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

附件

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信息表

风险辨识范围(如液体散货装卸)

作业单元

风险事件

致险因素

风险事件

发生可能性

风险事件

后果严重程度

风险事件

风险等级

作业单元整体风险等级

风险管控措施

人的因素

设备设施因素1

环境因素

管理因素

装船作业

输送化学品的软管破裂

输油臂故障导致泄漏

……

……

……

说明:设施设备和其装卸存储的货物或物料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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