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国内外港口和船舶应对疫情防控措施

我国港口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

国内主要港口

摘要

继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前日发布周边十几个国家港口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期间,针对进港船舶采取的防范性措施后,力保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专门向协会提供了经调研的我国主要港口在此期间针对船舶操作做出的临时性应对措施,协会现将信息汇总列举如下,供会员公司参考。

01

国内沿海各主要区域港口

东北地区

港口:

大连、丹东、锦州、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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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控措施

1.所有进出港口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没有问题方可进出。

.所有入境船舶和船上有近期到过湖北的船员的船舶,卫检将登轮测量体温和进行其他健康检查,没有问题的才可以人员上下。

3.所有船员需要填写健康申报卡。无特殊情况,禁止船员更换和登陆。

4.船舶靠泊前,需书面向引航站和轮驳公司申报船员健康情况。没有异常的船舶给安排引航和拖轮。

5.代理到联检单位办手续时,需要到门岗体温测量,无异常才可以进到大厅办理手续。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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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控措施

1.船员有湖北籍的,登船时间没有超过14天的,船公司必须提供相应船员的生活轨迹。有船票机票记录最好,只要能证实他本人离开湖北超过14天了,出了隔离期,可以制定进港动态。船员从湖北出省到今日未超过14天的,无法提供医疗报告的,不安排动态。

.再次强调疫情期间,原则上严禁更换船员,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在天津更换船员的,须提前向码头泊位计划提出申请,写明更换细节,未经允许切勿擅自安排。

3.船舶物料供应品尽量不在本港安排,以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几率。如有船舶必须补充供给物资,务必提前向码头泊位计划申报,物料上船需由船方派人在岸侧配合使用船舶生活吊,吊装上船,严禁物料供应人员人工搬运上船,所有物料手续交接下船完成。

4.所有船舶在泊期间,严禁船员随意下船,如必须上下船,则一定请船员配合做测温登记。

5.所有船舶在泊期间,将安排专人在梯口值守,防止无关人员上下船舶,并对所有上下船的人员(口岸单位、外勤、船员等)进行体温测量,请通知各方理解并配合码头工作。

6.凡装载有防疫救灾物资的船舶,请告知船公司及代理提前做好申报,提供具体船名、航次、箱号、Bay位等信息,将安排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安排接卸。

河北地区

港口:

唐山、黄骅、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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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最新防控措施

唐山港集团:

1.所有进出港口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没有问题方可进出。

.所有进境船舶和船上有近期到过湖北的船员的船舶,卫检将登轮测量体温和进行其他健康检查,没有问题的才可以人员上下。

3.所有船员需要填写健康申报卡。无特殊情况,禁止船员更换和登陆。

4.船舶靠泊前,需书面向引航站和轮驳公司申报船员健康情况。没有异常的船舶给安排引航和拖轮。

5.代理到联检单位办手续时,需要到门岗体温测量,无异常才可以进到大厅办理手续。

曹妃甸港区:

涉及港口:

首钢京唐港务、国投煤码头、华能煤码头、华电储运、煤炭港务、河钢码头、西港码头、弘毅码头(含联运港务)、通用码头、集装箱码头。要求复工前尽量无纸化办公,减少现场工作人员。

具体要求:

1.码头

1)船舶靠泊前,通过代理了解船员14天内健康情况并确定船员本人及接触人员无武汉、湖北居留史,旅行史,船员一切正常方能靠泊,如有发烧等情况,待海关检疫部门处理完成后方能安排靠泊。

)建议船东取消本港船员更换,船东、检验师、家属访船,供应伙食、物料供应等事宜。如必需品,须提前申请,说明来访人员14天内健康情况并确定本人及接触人员无武汉居留史,旅行史。

3)非必需人员严禁登轮及进入码头,如须进入,需做好个人防护,检测体温,做好登记。

4)船舶靠泊后,非必需严禁船员下地,在甲板工作的船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联检单位:

1)靠泊前,代理申报船员14天内健康情况并确定船员本人及接触人员无武汉居留史,旅行史。

)靠、离泊当天,需向海关各提供一份当日船员体温检测表及健康申明卡。

3)靠泊期间,要求船方值班人员对所有登轮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包括联检单位人员)

4)建议取消船员更换,如必需,检测船员体温并做好记录,如有湖北省籍船员,特别时本人及接触人员来自、经过武汉的,检测更加严格。

另外,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减少上下船外出。港方已对所有船舶建立梯口监护和上下船登记制度。如确因业务需要下船时,请填写船员上下船舶证明表,经船方签字盖章后,船员本人持证明至梯口处,由港方监护人员进行登记,填写上下船舶登记表,待船员下船办理完相关业务后,将证明交至港方监护人员,填写上下船舶登记表。

)港区已建立船舶疫情黄旗制度,在船舶靠泊后人员上下船舶前、发现疑似病例或接到疫情报告后,将在舷梯处摆放黄旗,表示该船舶为存在疑似或疫情船舶,严禁任何人员上下该船舶。

3)指导员登船后,请配合港方对船员筛查登记、体温监测和填写《城市社区(农村)可疑病例排查情况登记表》、《入唐可疑病例筛查情况登记表》等工作。

4)请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要主动告知港方指导员。

5)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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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最新防控措施

黄骅港:

根据神华港务公司疫情防控最新通知要求,港区自即日起施行封闭管理,船员因公下船出港(含报关等业务)需向港方(值班主任)报备同意后放行,因私出港一律禁止。落实船舶途径路线最近是否经过湖北,尤其武汉,所有船舶从抛锚开始直至离港每天汇报船员健康情况,如有湖北籍船员,要注明上船时间。请各代理公司按通知要求尽快落实。未经许可擅自出港将追究代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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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最新防控措施

短期内靠泊秦皇岛的所有船舶,按照海关要求需要提供以下单据,请及时通知船方:

1)靠泊后,海关登轮检查时提供一份当日海员体温检测表,所有在船人员每人一份健康申明卡;

)在靠泊期间,需安排人员梯口4小时值班,对所有登轮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包括联检单位人员);

3)离泊时,同样提供一份当日船员的体温检测表,及一套全体在船人员的健康申明卡。

以上信息请及时通知船长知晓,并按要求执行,目前暂通知不让船员换班,物料供给等都可正常操作。

山东地区

港口:

青岛、日照、威海、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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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最新防控措施

青岛集装箱码头(1月8日晚下达的防控措施):

1.船公司及其代理,“船舶到港申报”中必须说明该船有无湖北疫区挂靠情况。如有需第一时间上报码头公司。

.船公司及其代理向作业码头公司备案来港船船员情况,包括船员人数、健康情况、有无武汉籍及湖北其他地区船员(如有则需注明其登船时间及登船前社会活动轨迹)等。

3.船舶暂停在青岛更换船员,船员不得私自离船下地活动。若因故必须下船者,需由代理向码头做好备案,并做好体温监测等工作,确保健康状况良好。船员出现疫情疑似情况,需下地诊断治疗,需口岸监管单位审批通过并采取隔离措施后方可下船。

4.船舶在港期间除生活必需品供应、燃油加注外停止一切杂项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码头审批通过、落实管控措施后方可作业。

5.船公司及其代理应向到港船舶发送以上“船舶疫情防控措施”,到港船舶应加强值守。与港方、海关、海事等口岸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最新防控信息,并根据最新防控要求,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6.如政府部门有其他管控要求,以政府部门通知为准。

青岛港非班轮:

1.内(支)贸船舶及船员管控措施

1)要提前摸清到港船舶的来港情况,做好船员管控。各单位通知所有内贸(支)船公司及其代理,“船舶到港申报”中必须申明该船有无疫区挂靠情况,否则不予安排靠泊计划;武汉及湖北等其他疫区来船,需第一时间上报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经集团评估同意后方可安排其靠泊计划,严禁瞒报、漏报;要求内贸(支)船公司及其代理向作业码头公司备案来港船船员情况,包括船员人数、健康情况、有无武汉籍及湖北其他地区船员(如有则需注明其登船时间及登船前社会活动轨迹)。若有武汉及湖北籍或从疫区登轮的其他籍贯的船员,且登轮后未超过14天,相关作业单位必须上报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在港船舶避免在青岛码头更换船员;禁止在港船员擅自离船下地活动,若因故必须下船,需由代理向码头做好备案,并做好体温监测等工作,确保健康状况良好。

)要做好码头登船作业人员管控。

各单位要为登船作业人员配备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并严格制定使用办法;登船前要做好体温监测、健康检查,严禁带病上船;制定登船作业人员作业前后消毒管理办法;严格管控港口登船作业人员在船舶上活动范围,非必要人员禁止进入船员生活区,禁止与船员密切接触,因工作需要需进入船员生活区和接触船员的港内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卫生防护措施及消毒措施。

3)加强外来船舶服务人员的管控。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外来船舶服务人员的登记备案、健康检查及其卫生防护措施的检查;向其申明港口防疫管控措施,要求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外来服务人员登船前必须做好体温监测。

4)要明确具体管控责任人员。明确船舶指导员为船舶管控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好船边值守工作;对船员和外来人员上、下船严格登记制度,并对防护用品穿戴和体温进行检查、测量;对港内和外来服务人员在船上的活动情况进行管控。

5)要做好船岸沟通配合工作。各单位应要求所有船公司及其代理向到港船舶发送“港口疫情防控措施明白纸”,要求到港船配合港方及上级机关做好防控工作;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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